当前位置:首页 > 关注 > > 正文

高某某采挖多株野生兰花并售卖被抓 天天快播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23-04-06 15:58:1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记者张维)明知野生兰花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采挖和出售,4月4日记者获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通报了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近三年涉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案情况,高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是典型之一。

2022年3月下旬,高某某在汉中市佛坪县西岔河镇三角店村附近的山坡上采挖多株野生兰花,并在周至县花卉市场售卖。2022年4月22日,高某某在周至县面粉街花卉市场出售所采挖兰花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扣兰花7株,在其住处查获兰花4株。经鉴定,所查获的7株兰花为蕙兰,4株兰花为春兰,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发后,周至县公安局将查扣的11株兰花移交至秦岭国家植物园。

2022年5月9日,高某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办案中,为深入了解高某某的犯罪动机和一贯表现,及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调查走访了解高某某罪前罪后表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并进行释法说理,高某某表示认罪认罚,主动采购价值5000元的树木栽种,对受损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确保案件公开公正,2023年2月15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同年2月16日,检察院依法对高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介绍,除兔儿兰之外的所有野生兰花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挖、售卖野生兰花等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也对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野生兰花在秦岭分布十分广泛,涉案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蕙兰、春兰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生物多样性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和修复生态并重、服务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举,充分发挥打击、预防、保护职能作用。该案在对生态损害状况和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咨询专家、查找同罪名案例、自行补充侦查、检察听证等工作,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以替代性修复的方式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既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又为生物多样性提供坚强的司法保护屏障,彰显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检察担当。

关键词:

上一篇:

下一篇:

精心推荐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