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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件事关系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保险缴费以及待遇享受 天天最新

来源:秒懂社保知识    时间:2023-05-06 22:06:32

社保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从根本上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而随着社会经济和就业形势的变化,社保方面也将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因此,国家每年会出台许多新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而今天我们要说的这5个调整,事关多个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以及待遇享受,不管你是在职的,还是已经退休的,都应该看看。


(资料图片)

第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需在今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用的补缴

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人开始依赖养老金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而要想到手的养老金更多,生活品质更好,认真参缴养老保险,尽量选择高档次缴费、尽量延长缴费时间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各地经济均受到波及,2022年更是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各地接连封控,以至于一些企业无法正常运转,降薪裁员的事情多有发生,这对打工人来说是非常不友好的。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本身工作和收入就不稳定,在这种大环境下,更有可能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更别说要花大笔钱来参保缴费了。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也就是说,只要大家能在规定时间内把养老保险费补缴齐,那么是不会影响最终养老金待遇核算的。

2023年马上过半,还没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抓紧时间了,尽快补缴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不然如果之后忙碌起来,很容易会把这件事给忘记,非常不划算。

第二,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继续降低,利好企业以及在职职工

同样都是参加职工社保,但是在缴费方面,在职职工可要比灵活就业人员轻松的多,因为他们的社保费用是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并且单位承担的缴费费率要比参保人本人更高一些,所以在单位参保缴费是非常划算的。

而就在前段时间 ,人社部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到,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工伤保险费率,则按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标准执行。

总而言之,这一举措,意味着参保人将能以更少的缴费享受更好的待遇,未来工作生活将更有保障。

第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将提高

想必大家都清楚,人们的参保缴费金额除了与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费率挂钩,它还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密切相关。而各地为规范广大参保人员缴费,会明确设置一个社会保险缴费上下限,通常,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0%,最高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300%。

而每年的6、7月份,各地都会更新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参考历年公布的数据情况来看,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是逐年增长的,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影响下,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将逐年递增。

虽说,人们的参保缴费压力越来越大,但长远看,对未来养老金领取以及医保待遇等的享受还是非常有助益的。

第四,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

进入2023年,河北、贵州、青海、安徽、山西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使得一些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切实提高,失业保险金、加班费、试用期工资、病假工资等也将随之提升。5月1日起,陕西省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分别比原标准上涨了210元、200元、2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均比原标准增加了2元。

而前面我们有提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保险金待遇也会跟着上调,按照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待遇按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所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每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也将提升至一类区1620元,二类区1537.5元,三类区1462.5元。即便暂时没有工作,基本生活也不愁没钱花。

第五,医保新规实施,能更好的避免医保基金白白流失

医保基金是治病救命的钱,其重要程度对广大参保人员来说不言而喻,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医保待遇越来越好,受益人越来越多,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投机取巧,想要通过一些违规违法的手段来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这将严重损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对此,国家为避免医保基金白白流失,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从本月起,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具体怎么回事呢?

简单来说,飞行检查就相当于是突击检查,比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作为被检查对象,将不被预先告知会有国家或者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人来监督检查,这种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且真实的展现医保基金使用的状态,不仅更实事求是,还更加规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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